各类管理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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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控信息及设备管理制度

日期:2017-09-01 17:56 点击量:

为了加强和规范监控信息及监控设备的管理,有效保障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,及早发现事故隐患并进行有效处理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
1.监控中心内的任何设备只能运行专门的监控程序,严禁将监控中心的计算机设备上网、挪作它用或玩游戏。

2.工作人员在使用监控系统时,要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进行操作,不得随意修改设备技术参数、打开机箱改变设备的物理位置和各种性能。如果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,应及时向主管负责人、中心领导汇报,或通知和生公司人员排除故障,并做好相关记录。

3.监控中心的设备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运转,平时应将球机摄像头放在最佳观测位置。

4.当班工作人员上岗后首先要检查红外线布防情况,发现因报警后未恢复布防或因疏忽漏布防的要立即予以布防。布防操作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完成布防,同时对所有闭路监控图像进行检查,查看有无图像视频丢失或静止不动,查看硬盘对监控过程的自动储存是否正常。

5.每月或有重大事项前,由专人对监控设备进行一次断电重起,以保障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。

6.监控台上的软件和系统应用程序应有专人保管,未经主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同意,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修改、安装应用程序。

7.自觉加强监控室的管理,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。

8.严格遵守保密原则、尊重个人隐私。未经监控主管或单位领导同意,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复制、传播、删除图像视频资料,或随意让其他单位、个人查看图像信息。确因工作需要,需调用、复制图像监控信息的,应经监控主管或单位领导或公安部门的书面同意,并做好登记记录方可进行。

9.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,保守秘密,不得对外宣扬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。

10.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,对当班的监控异常情况认真登记,做好值班记录;在交接班时,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,不得涂改、缺页。

计算机基础教学实验中心
2017.9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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